张九龄(678-740) : 唐开元尚书丞相,诗人。字子寿,一名博物,汉族,韶州曲江(今广东韶关市)人。长安年间进士。官至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后罢相,为荆州长史。诗风清淡。有《曲江集》。他是一位有胆识、有远见的著名政治家、文学家、诗人、名相。他忠耿尽职,秉公守则,直言敢谏,选贤任能,不徇私枉法,不趋炎附势,敢与恶势力作斗争,为“开元之治”作出了积极贡献。
张九龄的诗全集代表作品:
《咏燕》作者为唐朝文学家张九龄。其古诗全文如下:
海燕何微眇,乘春亦暂来。
岂知泥滓贱,只见玉堂开。
绣户时双入,华轩日几回。
无心与物竞,鹰隼莫相猜。
《望月怀远》作者为唐朝文学家张九龄。其古诗全文如下: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灭烛怜光满,披衣觉露滋。
不堪盈手赠,还寝梦佳期。
【翻译】
茫茫的海上升起一轮明月,此时你我都在天涯共相望。有情之人都怨恨月夜漫长,整夜里不眠而把亲人怀想。熄灭蜡烛怜爱这满屋月光,我披衣徘徊深感夜露寒凉。不能把美好的月色捧给你,只望能够与你相见在梦乡。
《感遇》作者为唐朝文学家张九龄。其古诗全文如下:
兰叶春葳蕤,桂华秋皎洁。
欣欣此生意,自尔为佳节。
谁知林栖者,闻风坐相悦。
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
【翻译】
兰草到了春天长得分外繁盛,桂花到了秋天开得十分皎洁。这一派欣欣向荣的蓬勃生机,自然成为美好的季节。谁知道那居住在山林中的隐士,闻到了芬芳更加喜悦。草木自有本性,何求美人赏识采折呢。
《归燕诗》作者为唐朝文学家张九龄。其古诗全文如下:
海燕虽微眇,乘春亦暂来。
岂知泥滓贱,只见玉堂开。
绣户时双入,华堂日几回。
无心与物竞,鹰隼莫相猜。
【翻译】
海燕是细微渺小的,趁着春天也只是暂时回到北方。以燕子不知泥滓之贱,只见玉堂开着,便一日数次出入华堂绣户,衔泥作窠。海燕无心与其他动物争权夺利,鹰隼不必猜忌、中伤。
《感遇》作者为唐朝文学家张九龄。其古诗全文如下:
江南有丹桔,经冬犹绿林。
岂伊地气暖,自有岁寒心。
可以荐佳客,奈何阻重深。
徒言树桃李,此木岂无阴。
运命唯所遇,循环不可寻?
《答陆澧》作者为唐朝文学家张九龄。其古诗全文如下:
松叶堪为酒,春来酿几多。
不辞山路远,踏雪也相过。
【翻译】
清香的松树叶可以用来酿造甘甜的美酒,春天已经来临,不知这种美酒你到底酿造了多少呢?虽然山路崎岖遥远,但我不会推辞你的盛情邀请;纵使大雪厚积,也要踏雪前往拜访,何况现在已经是春天,冰雪已经消融。
《感遇·其一》作者为唐朝文学家张九龄 。其古诗全文如下:
孤鸿海上来,池潢不敢顾。
侧见双翠鸟,巢在三珠树。
矫矫珍木颠,得无金丸惧。
美服患人指,高明逼神恶。
今我游冥冥,弋者何所慕。
【翻译】
这首诗讲述了一个寓言故事:一只来自大海上的鸿雁,独自飞临一座城池边。城中高高的神树之上,两只翠鸟正得意洋洋地站在那儿。鸿雁预料他们终将自取祸患,于是自己展翅高飞,离开了这险恶之地。
《照镜见白发》作者为唐朝文学家张九龄。其古诗全文如下:
宿昔青云志,蹉跎白发年。
谁知明镜里,形影自相怜。
【翻译】
从前怀有远大志向,光阴白白地度过已经到了须发皆白的年龄。谁知明亮的镜子里,只有我的形体和影子在自相怜悯。
《送韦城李少府》作者为唐朝文学家张九龄。其古诗词全文如下:
送客南昌尉,离亭西候春。
野花看欲尽,林鸟听犹新。
别酒青门路,归轩白马津。
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
《湖口望庐山瀑布水》作者为唐朝文学家张九龄。其古诗词全文如下:
万丈红泉落,迢迢半紫氛。
奔流下杂树,洒落出重云。
日照虹霓似,天清风雨闻。
灵山多秀色,空水共氤氲。
【翻译】
万丈瀑布飞流直下,好像从天上落下,四周呈现半红半紫的雾气。它穿过杂树而直下,它穿过重重云雾。阳光照射上去像一条彩色的虹霓,在这晴朗有天气里,又好像听到风雨的声响。这庐山就如同仙山一样,多么壮美呵,烟云与水气融成一片。
《浈阳峡》作者为唐朝文学家张九龄。其古诗词全文如下:
行舟傍越岑,窈窕越溪深。
水暗先秋冷,山晴当昼阴。
重林间五色,对壁耸千寻。
惜此生遐远,谁知造化心。
《耒阳溪夜行》作者为唐朝文学家张九龄。其古诗词全文如下:
乘夕棹归舟,缘源路转幽。
月明看岭树,风静听溪流。
岚气船间入,霜华衣上浮。
猿声虽此夜,不是别家愁。
《赋得自君之出矣》作者为唐朝文学家张九龄。其全文如下:
自君之出矣,不复理残机。
思君如满月,夜夜减清辉。
【翻译】
丈夫离家远行而未归,妻子长时间没有上机织布了,织机变得残破无比,却没有人修理;女主人日日夜夜思念,容颜都憔悴了,好像那团团圆月,在逐渐减弱清辉,逐渐变成了缺月。
声明:本站所收录作品、热点评论、图片等信息部分来源互联网,目的只是为了系统归纳学习和传递资讯。内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所有图文由于未联系到知识产权人或未发现有关知识产权的登记,所有作品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不慎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告知,我们将做删除处理!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