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一:
读过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之后。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深深地动了我,还有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泼但野性十足有聪还明活,后来被调教得自尊爱人得黑奴小姑娘托普西。
十九世纪末,美国盛行著一种毁灭人性尊严的奴隶制度。这种奴隶制度,势将非洲等落后地区的黑人,强制押解到新大陆,做家畜式的买卖。慢慢的在许多人的思想中就有“白人贵,黑人贱”的想法,慢慢演变成种族歧视。
书中讲述了黑人奴隶的忠诚与智慧,黑奴贩卖者的奸诈与对人性的麻木。展望漫漫的人类历史,各大洲的先民们都创造了辉煌的人类文明。书中的黑奴乔治发明了一种机器为奴隶主带来了巨大的利润。
“人,都有怜悯之心,廉耻之心,都是人生父母养的。”文中这样说道。人都有感情,都有智慧,都有父母,兄弟。既然大家都是一样的,为什么要分成自由人和仆人呢?人不是动物,不能进行牲畜式的交易,更不能限制人的自由。外国人一直在追求自由,他们有句话叫“不自由毋宁死。”难道他们只要自己自由,而去限制别人的自由吗?马拉默得说过“自由的目的是为他人创造自由。”他们的行为也违背了他们追崇的上帝的教导。
看着书中的以汤姆叔叔为首的黑奴被奴隶主压迫,过着畜生似的生活。奴隶制是低级的制度,原始的中国也废弃的制度,不该出现在现在的社会里。让我们高呼自由万岁,追求平等。
汤姆为人正直,心地善良,镀锌宗教,但也是逆来顺受的典型。对主人忠贞不二,却更助长了奴隶贩子的肆虐行为。写出了黑奴的悲惨状况,故事中的汤姆叔叔无论身在何处都非常乐于助人,而且除了乐于助人这个优点外,他还十分善良、忠诚、能干……还任劳任恕地替主人管理庄园。
作者旨在唤醒美国白人的同情,借此推翻奴隶制。汤姆是一个很好的典型。或许,小说里最感人的不是汤姆,而是小小的伊娃,那个被当做天使的小姑娘。她出生的目的也许就是为了带给大家欢乐和爱,也许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什么是爱,教会我们如何去爱,她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将爱植入每一个人的心灵,她以极大的热忱爱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不分彼此,部分敌我。善良的父亲、可怜的汤姆、无理的母亲、艰苦的奶娘。在她旅程结束前的那一刻,她说:“我看见了爱——欢乐——宁静——平安。”她的爱,从生命萌芽的伊始到结束的刹那——却得到永生。
如今奴隶制已离我们远去,但是书中所描写的人物:汤姆,伊娃。托普西等。他们的爱,信仰,善良永远在我们心中。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二:
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谢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另一个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汤姆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奴,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哈利,他的母亲伊丽莎不是一个听主人任意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甘愿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
《汤姆叔叔的小屋》既描写了不同表现和性格的黑奴,也描写了不同类型的奴隶主嘴脸。它着力刻画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基督教精神、逆来顺受型的黑奴汤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自己生死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伊丽莎和她的丈夫乔治·哈里斯。同时,也揭示了各种类型的奴隶主的内心世界和奴隶主不完全相同的表现。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故事后,使我感到既愤怒又怜惜。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精明,还有伊娃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同时也看到了世界上的假、丑、恶。因此,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来之不易、充满阳光的幸福日子,愿像汤姆叔叔那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三:
读了这本《汤姆叔叔的小屋》我很同情黑奴,同时,我也痛恨奴隶主。十九世纪初时,肯塔基州的农场主谢尔比先生由于经商失败,被迫出售黑奴汤姆和小哈里偿还债务,乔治·哈里斯、妻子伊利莎和儿子小哈里分别向北方加拿大逃亡,历经波折,终于相会并安全到达目的的,过上了真正自由人的生活。老实的汤姆叔叔得到新主人圣克莱尔和他的女儿伊娃的喜爱,但不幸的是伊娃病重而死,而圣克莱尔先生也在没办理完手续时被人杀害。汤姆被卖给了烈格雷,最后因鞭打而死。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我对黑奴产生了同情。这些好孩子,一出生就远离母亲,挨打挨骂,使他们养成了坏习惯。因为他们有这个坏习惯,所以奴隶主打他们,讨厌他们。他们也不想想,这是谁造成的。人们都宣扬“人人平等”,可是,黑奴和奴隶主同样都是人,为什么要有三六九等之分呢?只因为民族落后,人们就可以把黑奴当物品一样买来买去吗?虽然有些奴隶主是善良的,但是,毕竟还是有很多奴隶主是凶狠的。
我也被伊利莎的勇气和毅力感动。她为了自己的孩子使劲地跑,摆脱敌人,她可以为了孩子,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彼岸。这很令人敬佩,母亲为了儿子,可以忍受这么多的苦,可见,黑奴也有感情,也有一颗爱孩子的心,可见,母爱是多伟大呀!可是,那些奴隶贩子为了钱,竟要活生生的拆散那些幸福的家庭,这亲人离别的场景是多痛苦呀!可是这些奴隶贩子,天天看这些令人心碎的场景,竟然无动于衷,还觉得这是家常便饭,他们还有没有同情心,还有没有人性?这些悲剧都是他们——那些奴隶贩子们和社会制度造成的。他们不应该买卖奴隶,不应该让他们家破人亡,不应该看着这些无动于衷。
汤姆叔叔对主人要卖掉他毫无怨言,他还为新主人祈祷,为新主人卖力,它是多么善良呀!这个主人去世了,他落到了凶狠残暴的主人手里,可他就是不逃,他甘愿受鞭打。所以,汤姆最后难逃死亡的命运。但是,汤姆是个好人。他为了让别人多休息一会儿,把自己的劳动成果给别人,自己多干些活,他不想伤害那些无辜的黑奴,宁愿自己受罚,也不愿让他人受苦。他是个助人为乐的好人。
通过这个故事,使我了解了十九世纪时黑奴的生活是多么痛苦,比起他们我们真是太幸福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们有时还抱怨这样舒服的生活,想一想真的是太不应该了。伊娃是个善良的小女孩,她要是见到那些可怜的孩子,伊娃都会用一颗宽容、博爱的心去爱他们,让他们走上正途,让他们感受到爱的力量。我很敬佩伊娃。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四:
今天,我细细品味了一本经典名着——《汤姆叔叔的小屋》。看了这本书,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人物有两个:一个是汤姆,他一直都是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的利益。另一个就是哈里,他和他的父母,历经艰险,最终终于成功地到达加拿大。
这本书中,汤姆的遭遇令人同情。在奴隶们纷纷逃跑的情况下,他自己没有逃跑。他从小就忠顺于主人,甘愿听从主人摆布。在这期间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主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女儿的命,孩子的父亲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为主人家赶马车。不久主人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于是汤姆又被拍卖掉了。从此,汤姆落到了凶残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经常任意鞭打奴隶们。汤姆忍受着痛苦的折磨,最后为了帮助两个女奴逃跑,汤姆被打得皮开肉绽,但是他最后什么都没有说。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他之前的主人来买汤姆,但是汤姆最终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还有乐于助人的好品质,我一定要向他学习!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五: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出自 www.name2012.com)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同样是人,为什么白人就可以随意凌驾于黑人之上,白人有什么理由剥夺黑人的自由?总之我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一切的理由。相反我又一次从汤姆大叔身上看到了一些白人所没有的宽容、博爱的思想和一颗充满爱的心。可见黑人与白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低下和高尚之分。就像法布尔曾在他的《昆虫记》里写到他对生命的看法,“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它是多么微小,至少它是生命。”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六:
十九世纪末叶,美国盛行著一种毁灭人性尊严的奴隶制度。这种奴隶制度,势将非洲等落后地区的黑人,强制押解到新大陆,做家畜式的买卖。
这个故事中,令人感动的地方使人无法忘怀,让人感到悲伤的情节也不禁落泪,总而言之,这是一部悲情故事,故事中充满了许多温馨感人的情节!好了,不多说,我们就来看看有哪些令人感动、愉快、悲哀的故事吧!
一开始的第一幕中,看到了小主人和汤姆叔叔一家人聊天聊的非常愉快,不禁令我想起了「天伦乐」三个字,但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总是不长久,当他被主人叫去时,主人宣布了一件事,那就是——要将汤姆叔叔和一位黑人小孩卖了!顿时觉得晴天霹雳,但之后又为他们感到可怜。而当天晚上,那位小孩的母亲为了救她的小孩,竟然带著小孩连夜逃跑,汤姆叔叔为了帮他们,也真是不顾危险啊,这令我觉得他真的好有同情心;而汤姆叔叔其实那时也可以逃走的,但为了对他有恩的主人,宁可牺牲自己,也不逃跑,这真是一位忠心不二的好汉子啊!
当他再往奴隶市场的船上时,遇见了一对父女,但这位女孩忽然一个不小心掉进了水里,这时汤姆叔叔便奋不顾身的跳进水里抢救她,这一幕还真令人动魄心惊,而这位绅士(父)看到这一幕,便将他买回家作管家,从此汤姆叔叔便成为他们的一分子了。一段时间过后,汤姆叔叔和小主人的感情浓的像父女一样,他们常一起谈心事,而心事的内容不仅十分的令人感动,而且有许多的涵义。而天意弄人、好景不常,可怜的小女孩因天生体质差而去世了,而主人也因为劝架不成而意外身亡,之后汤姆叔叔便被夫人卖到牧场去做粗活,过著「人间地狱」的生活,让人看了都十分替他可怜,不过当他因为别人而惹上主人,被每天毒打时,他的心中却一点怨恨都没有,一直到死时,还替牧场主人祈祷,希望能减轻他的罪孽。
汤姆叔叔的故事述说著黑人悲惨的命运,但汤姆叔叔可以算是一位幸运的黑奴,他曾有过两位好心的主人,以及许多天真善良的小主人;他也有过一个幸福的家庭,而主人们更把他当作家里的一分子,因此,对於一些恶毒的主人,他也从不愿恨他们,因为,他善良,经过了那麼多个家庭和主人,他相信人性是本善的;而他舍己为人的慈悲心肠则让他为了帮助别人,而不顾自己的安危,甚至和他人处在相同的劣境中,也能将自己维生的东西(如食物、水)与他人分享,就算是整个让出去也没关系,因为他认为自己已经幸福过了,而那些人说不定打从出生以来,就过著不是人的惨痛生活。而那些对他好或是有恩於他的人,他都会以「两肋插刀」、「出生入死,在所不辞」的精神,对他及他的朋友、家人无条件的付出、回报,但他因为这样而被破产的主人卖掉时,还觉得自己欠主人太多,这种「受人点滴,泉涌以报」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
汤姆叔叔虽然是黑人,读过的书不多,但他做人的道理懂得却比一些自视甚高的白人多,他悲天悯人的心肠可说是佛祖在世,让我佩服;他义薄云天的义气宛如关公,值得我学习;而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就如同格蕾莎修女,感动万人;而他那「鞠躬尽瘁」的忠心,好比诸葛亮,是做人做事应有的心。即便是在多麼恶劣的生活环境下也要永保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是我看完本书后得到最大的启示。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七:
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使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十足,后来被调教得自尊爱人得黑奴小姑娘托普西。
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得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吉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教育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只是因为没有爱!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托普西一样的孩子。他们品行不良,没有爱心,不可理喻,那么千万不要厌恶他,用爱去理解,宽容,剥去绿色嫩芽外的一层枯黄的东西,用爱来感化麻木的心灵。要永远记住;爱的力量是巨大的,至高无上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名著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之所以能在今天依然使读者们深深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八:
近期,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一书,这是一部160年前写的书,出版之后,经久不衰,使汤姆叔叔成为美国的一个象征。汤姆叔叔与其说是本书的主角,倒不如说是本书的主要线索,通过他贯穿于全书的经历,使我们认识了生活在当时美国奴隶制下的形形色色的人物。文章中有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物——汤姆和哈里斯。两个人都是优秀忠诚的黑奴,但汤姆选择了顺从,而哈里斯选择了反抗。最后的结局也是天壤之别。汤姆最后的死令我很难过,但想想这也是必然的,因为他的思想被宗教禁锢,即使让他离开这个世界,他也认为这是上帝的旨意,欣然接受。没有对于死亡的恐惧,期盼末日审判的到来。其实全书对于宗教的描写和阐述是十分透彻的,使我也感到美国其实是一个宗教意识很强的国家。在悲伤之余,我觉得汤姆是幸福的,因为他有自己虔诚的信仰,这使他在面对困难时,很坦然,在辗转未知的人生路途中,能够随遇而安。这比起那些没有信仰或假教徒来说,内心的幸福是他们望尘莫及的。
读了这本书,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会有黑奴制度,为什么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人类自产生之后,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于部分国家)。但这几种社会类型中,绝对的平等都是没有的。我想这源于人类总有一种自身的优越感所致。并通过人的肤色、出身、经济状况等一些硬性指标再将人分为三六九等,以便对自己等级之下的人进行欺压与蔑视,来满足人的虚荣心。人为什么不能平等相待,互爱互敬,真诚和谐,其实每个人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的。而通过对不如自己的人进行压迫,是可以暂时满足自己的虚荣,但随之而来的还是空虚。空虚象一个幽灵一样折磨着那些自视清高的人,高傲并没有给他带来永久的快乐,有的只是自私、贪婪以致最后的变态和精神崩溃。放眼全球,人类已经是世界的主宰,但人类之间矛盾重重,为利益分配斤斤计较,对于动植物,环境更是无情的破坏与毁灭,因为人类认为自己是最高贵的,是万物之主,所以为所欲为。为攫取更大的利益,轻而易举的发动战争,为经济高速发展,不惜破坏环境。都是为了表明人类与众不同,满足少数人的占有欲。当科学家警告我们,如果继续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白色的北极将变成绿色,海平面上涨,很多国家和地区将沉入海底,在地图上消失。人类不得不聚集在南非德班,讨论人类的未来。但在讨论中,国家之间的利益被摆在了首位,没有人愿意为人类的未来买单,大家都在博弈,期望从中获得更大的利益,以便自己在未来发展的更快,这样就可以占据未来的主导权,拥有更多的话语权,进而攫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德班会议开得异常的艰难,大家都只想更进一步,没有人愿意退一步,因为我们都想成为人上人。真正着急的还是科学家以及那些将要消亡地区的人民。中国有句俗话: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当看见我们人类的同胞由于气候变化而无家可归时,我们是否还有那么多功利的心思,而且我们的正常生活必定会受到严重的影响,最后没有谁输谁赢,只有两败俱伤,地球最终的毁灭,我们任何人都逃不过。希望这次德班会议早点达成协议,让我们为地球的未来多尽一份力,倾听民众的声音,而不要受银行家和政客的蛊惑。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种感受,就是汤姆一直感觉很幸福,这种幸福不是表面的,是源自心里的幸福。无论是在谢比尔庄园还是被卖到任何地方,他都抱着感恩的心情去生活,即使在残暴的雷格里的种植园,他依旧内心充实的去生活。他从不抱怨生活,埋怨他人,而是一如既往的认真工作。虽然他目不识丁,但他却虔诚的祷告,圣经成为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一定层面上,我们认为汤姆是宗教的牺牲品,他应该像哈里斯一样勇于反抗,追求自由。但我们也同样可以清晰的看到,人应该有自己虔诚的信仰,这样生活才会有方向。回顾中国革命历史,很多革命先辈正是出于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抛头颅,洒热血,献出生命在所不辞;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广大党员干部,都希望到祖国最艰苦的地方去工作,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奉献,他们不讲条件,甘心奉献,为国家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现在的年轻人从各方面的条件来看,都强于他们的先辈,但很多人感到迷茫,找不到人生的方向,在众多的选择面前,犹豫不前,患得患失,错失机会。有的由于受社会不良思潮影响,成为拜金主义者,凡事讲条件,付出就要马上看到成效。我们的GDP在逐年增加,可百姓的幸福指数却在不断下降,除了生活节奏变化快,人与人之间沟通较少外,在社会转型时期,各方思潮发生严重的对撞,使人失去了原有的正确的信仰,而新的信仰又没有建立,导致现在中国人信仰缺失。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宗教与哲学是人类的两条腿。没有正确信仰的人,即使生活在科技相对发达的时代,物质极大丰富,也不会弥补心灵的空虚,不会有幸福感和充实感。
这就是我的两点感受,人类需要幸福平等的发展空间与正确的信仰,这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相互谅解、相互支持,共同发展,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九:
人生在世不容易,真的不容易,今天的常人不容易,那个黑暗时代的黑人们更是不容易。所以,今天的我们应该热爱生活,一路高歌,活出人生的风采。这些,是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想到的。
寒假期间,我细细品味了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写的《汤姆叔叔的小屋》。
这本书描写了黑奴们的悲惨生活,讲述了一群美国的黑人,在黑人奴隶制度下,惨遭侮辱、迫害。甚至成了白人赚钱的工具,戏弄的玩偶,不要命地干活。这本书的主人公——善良、能干、乐于助人的汤姆叔叔,也受到了同样的遭遇。开始他有一个很好的东家,但是后来他的东家为了还债被迫卖掉汤姆,结果汤姆被一位绅士买走。这位绅士对汤姆叔叔很好,甚至把他当成最得力的助手。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这位绅士去世了。他去世后,他的妻子把汤姆等一群人,放到黑奴交易市场,进行拍卖。最后他被一个叫雷戈里的人买去。从那以后,他忍受着那似乎无穷无尽的责骂与鞭打,过着人狗不如的生活。最终,他在两位监工的野蛮殴打下,去世了。但坚忍的性格让他相信,上帝会公平的对待一切,爱能消除自己肉体上受到的所有伤害。最终,他在垂死时宽恕了那两位监工,并怀着无比平和的心情进入了天堂。
虽然他永远走了,但是他那博大的心胸和没有仇恨的信念永远激励着我,永存在我的心中。永远都是一把圣器,不断敲击着那些残暴统治者的心灵!我觉得汤姆是一位高贵的英雄。他历尽挫折,受到非人的虐待,完全可以逃走、反抗,但他没有这么做。同时,我又觉得世界并不是到处充满阳光,也有阴暗的一面。因此,我觉得我们应该将心比心、平等地对待所有的人。无论你做什么工作,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有多少金钱,都是一样的。在这个世界中没有什么高贵和低贱,最好和最差,人人都是平等的。
这本小说对我的心灵是一个极大的震撼。我想,今非昔比,我们所处的时代和那个时候相比已经是天壤之别,但是,时光轮回,汤姆的精神是不朽的,是人世间美丽的光环。我们今天过着幸福的生活,应有尽有,已经没人压迫你,逼迫你,剥削你,难道我们不应该为我们的时代大唱赞歌吗?难道不应该笑口常开吗?诚然,我们的生活中也会有一些不如意,也有着阴暗面,难免带给我们心理上、精神上的阴霾,但是我们想一想汤姆叔叔,一切就都烟消云散了。所以,我们要热爱生活,笑口常开,正像一位诗人所说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是的,汤姆给了我们一双带笑的眼睛。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十:
早就听同学介绍过《汤姆叔叔的小屋》了,直到今年暑假才开始翻看这本书。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写的,这是一部关于反奴隶制的书,看完之后感慨万分,更为当时那些受压迫的黑人们表示同情。
书中的汤姆叔叔是一个善良,正直,忠诚的纯种黑人,而且也是一个极其虔诚的基督教徒,但他的命运是悲惨的:在他的小主人乔治•谢尔比要买回他之前就死了。
汤姆叔叔是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在小说中,汤姆叔叔最终也没有选择背叛而逃跑,但却有着对基督教的信仰和一颗不想伤害别人的心,致使他不听从最后一个主人莱特利的命令而遭受着非人的折磨。汤姆叔叔是一个特别忠诚的人,他有着两次可以逃跑的机会,但都为了他的主人和替别人着想选择放弃。也许会有人认为汤姆叔叔是绝对服从,这是一种懦弱,愚忠的表现。但仔细想想,他这样做是为了帮助他人。在我看来,汤姆叔叔是一个牺牲了自己而成全他人的真正的基督教徒,我反倒佩服他的这种勇气。
在汤姆的一生中,不缺少着这样一群好人,他们虽然是奴隶主,但却对奴隶特别好。汤姆的一生中就有这样两个主人,还有两个小主人,这让汤姆叔叔的一生中有着这么美好的两段时光。汤姆叔叔是一个精明能干的人,所以他的主人谢尔比也不希望他离开。汤姆叔叔被卖是因为谢尔比家庭的债务问题。让我可惜的是第二个主人,本来他已经决定还汤姆自由,却遭遇横祸。他们都是仁慈,善良的主人,但汤姆叔叔这个悲情的结局还是源于奴隶制度,奴隶制度的存在让汤姆叔叔这样的黑人没有了自由,犹如货物一样,任由人买卖。
让我心中有一股暖流的还有两个小孩,他们虽小,却比一般的奴隶主更有人性,他们把奴隶当人看。乔治•谢尔比因为汤姆的死让他的奴隶重获自由。还有伊娃,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如天使般给了人们温暖。汤姆叔叔救了她,而自己也有了几年较好的日子。伊娃还让固执的托普西明白她也可以得到爱。伊娃有着一颗悲天悯人的心,让我看到了当时社会的一丝光明。
我觉得伊莉莎是一个勇敢的女人,在她身上,我看到了母性的伟大,她的勇于反抗,让她逃离了这个没有自由的国家,在加拿大与自己的家人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她的行动告诉我们要学会反抗,去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我看到了奴隶制的可怕,黑人的悲惨以及敢于反抗后的幸福,所以斯托夫人的这部小说在某种程度上激化了美国内战的地区局部冲突。
斯托夫人向我们诉说了黑人的苦难。同样是人,为什么肤色的差异让两种人的生活截然不同:白人高高在上,享受主人的权利;黑人如生活在地狱般,时刻担心遭到奴隶主的鞭打。在当时那个有压迫的国家中黑人的生活很苦。文中也提到了对基督教的信仰,也许是一种自我安慰,祈祷自由的到来。但我认为汤姆叔叔是一个真正的基督教徒,他纯朴,善良,乐于助人,他精明能干,忠诚。他深知作为奴隶的苦痛,因此不想服从莱格利的命令而把痛苦加到别人身上。我感到方程痛心的还有一些黑人对这种现象已经麻木,真不知他们曾经遭受了什么……
在奴隶制的压迫下,很多黑人妻离子散,包括汤姆叔叔,他们没有人权。感到庆幸的是这种制度已经废除,人们获得自由,但不可承认的是奴隶制曾经存在,想起黑人们被鞭打的场景,不知如何表达心中的感受。希望大家都能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昔日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内不也曾经充满着欢声笑语。从这本书中,我也看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我会珍惜现在美好的日子。自由,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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