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都过去了,人不能总活在过去,未来才是最重要的!或者我要把以前不开心的统统埋葬,在也不会让它影响我的心情!

形容"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不想计较"的句子有哪些?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我们见到的太阳是8分钟之前的太阳,见到的月亮是1.3秒之前的月亮,见到一英里以外的建筑是5微秒之前的存在,即使你在我一米之外,我见到的也是3纳米秒以前的你。

过不去的事情终于还是要过去。因为你和生活过不去,生活也不会让你过去,只有自己过下去,才能让今后的日子过得去。

猛然发现、生活中能有什么是过不去的、放下、其实是放过我自己而已!该原谅的、我也不想再计较、对于大自然来说、我们只是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什么不会随风飘呢。只是短短几十年、何不快乐走一遭、到最后、两腿一蹬、还管他谁是谁!

忽然间不想再计较那么多,遇一人不容易!何况他那么爱我,包容我!看到三哥一点点地变化,越来越知足了!

即使到现在,他还是凡事一定要说到自己赢才甘心,不懂得包容和谦让。我已经不想再计较因为真的累了。

真正的好朋友,并不是在一起就有聊不完的话题,而是在一起,就算不说话,也不会觉得尴尬。

人生的悲哀就在于,当你想两肋插刀的时候,却只有一把刀。

青春献给了房子,中年献给了孩子。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开家长会时,丈母娘就在面前,而你却只能喊阿姨。

最是夜深人静时,思念才变得如此放肆。

不要对我说对不起,因为我们没关系。

时间是用来流浪的,身躯是用来相爱的,生命是用来遗忘的,而灵魂,是用来歌唱的。

彼此努力着一直想要去化解,一直都不想再计较,他努力你作,你努力他作,当都放下不再多想时,却发现彼此的误会根本无法彻底化解,回不到从前,彼此对彼此一些的看法早已根深蒂固扎在内心,不是你对我不好,回想以前你能对我这样我早已满足,你说不满足你懂我又何必解释不懂我我也无话可说,我一直随遇而安无力反抗,也许我们真的不合适吧!静静的停下来你不看小说我不看电视剧都好好想想吧。

有时候回想过去,令你不爽的事如今想来仍旧会让你不爽,不提并不代表忘了,只是随着时间流逝不想再计较。

想起那段话,想起过去的事情,才知道什么是.来自清风不燥

又见栀子花开 我望着会流泪的栀子花,想起兰告诉我,栀子花的花语是:纯真的友谊。 ——题记 我一直钟情于夏天,因为夏天可以穿我最喜欢的T-恤衫;有我最喜欢的蓝天白云;有我最喜欢的栀子花;有我最美好的回忆 每年夏天,我和兰都会躲在一个除了我们所有人都不知道的地方,那里有许许多多开的无比灿烂的栀子花。我们坐在栀子树下,仰望天空,天空湛蓝清澈,浮云流过,不留一丝痕迹。兰轻手摘下一枝栀子花,被我调皮地夺走。我仔细地端详它,洁白无暇的花瓣,淡雅纯净,还有一股恬淡的清香,沁人心脾。我转过身去看兰,她正安静地躺在草地上,嘴角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眼睛闭着,长长的睫毛悄然垂下。兰真漂亮,漂亮得如同灿烂的栀子花。 兰突然起身,拉着我说,我们对栀子花许愿吧。 许愿? 对啊。听说如果两个好朋友在栀子花下许愿,她们的友谊会永远不变。 切,你都多大了还信这些?真幼稚! 虽然有一万个不愿意,但还是被兰强行拉着许了个愿。现在想想,那时真的很天真啊。 是很天真啊,那时的我们都10岁了,还每天屁颠屁颠地偷偷跑出来和兰玩过家家;都快过儿童时代了,还喜欢玩跳皮筋这种过时的游戏;都已经是新一代青少年了,还在晚上因为怕鬼两个人挤在一起睡…… 我和兰总是喜欢弄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我们有自己独特的语言,别人听不懂的语言。有自己约定俗成的东西。有唯一的无人知晓的秘密地…… 我和兰曾经共同养过一只小狗,叫点点,是兰在街上捡的流浪狗。记得兰刚捡回家时,他不停地叫,把兰搞得不知所措的。于是兰叫来我,我们一起把这只倔强的小狗按进了澡盆里,通通洗了个干净。点点很可爱,让人总是不住想逗他玩。我和兰在学习之余都会在它身上寻找快乐。点点的毛很白,纯白的那种,像极了栀子花的白。 又想起了栀子花。是啊,怎能不想起,想起那年夏天,在栀子花下我们许下的愿望,想起那年夏天兰躺在树下安静的笑脸,想起那个给我们带来无数快乐的点点,想起只属于我们两个的语言,独一无二。 只是,最终,宴席会散的。 栀子树下,兰那张熟悉的笑脸,让人难过。灿烂纯洁的栀子花,肆意地绽放着,不舍的雨,肆无忌惮地飘落,落在伤心的栀子花上,变成泪滴,重重地打在我们的脸上。尽管那么倔强那么固执地强装笑容,可是再也掩饰不住心中的泪滴,放声大哭。 栀子花开始落了,缤纷地落了…… 我终究要走了,尽管有多么地不舍,多么地难过。临走时,兰送我一大把漂亮的纯白的栀子花,淡淡的幽香,仍然絮绕在鼻前。那是栀子花的味道,是兰的味道。 兰,只是你忘了,即使栀子花开得多么灿烂,它始终还是会凋零的 窗外,初夏,小雨,又见栀子花开……又见枝头吐新芽 年5月12日14时28分,这一刻,大地颤抖,山崩地裂,祖国昔日的大好河山已不复存在;这一刻,山河哭泣,家破人亡,曾经鲜活的生命被埋在了废墟底下。恐惧顿时笼罩着这一片土地,它变得如死灰般沉寂了。 生命,哪里还有生命?交通被泥石阻挡了,人们被厚厚的砖块给压住了,路旁的小树抵挡不住灾难的来袭,枝丫断了,横躺在坑坑洼洼的路边。叶子那翠绿的光泽,也被这灾难被磨灭了。但孤寂中隐藏着生的希望,只要有爱在,只要人们对生的渴望不被泯灭,就能让坚的心脏在阳光下再次跳动,就能让这片废墟出现奇迹——孩子们使出看家本领,用自己的智慧,帮助同伴走向生的彼岸;教师也在那一刻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身躯为孩子们挡住巨大的石板,用自己的生命护住稚嫩的孩童。 在灾难突然降临的那一刻,人与人之间的那层隔膜早已消失,爱用最动人的力量,使陌生人也挽起手臂,相互鼓励。5月13日中午,救援队发现了一位妇女,她已经没有呼吸了,双膝跪地,上身向前匍匐着,双手伏地支撑着地上,救援队当时确认她已经死亡,但却发现他的怀里有个三四个月大的孩子,这个婴儿在母亲的保护下竟然毫发未损。后来发现,有个塞在婴儿的被子里,才发现的屏幕上写着:“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还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 人们的子弟兵,脚踏泥泞,跨过千山万水,为灾区送去救灾物资;勇敢的空降兵写下遗书,毅然从五千米的高空下跳下;国家的领导人,含着泪水,到一线亲自探望受灾众。亿万同胞为灾区众带来了生的希望。 细雨微风送走了灾区的沉寂,枝桠间又隐隐约约透露出几点新意的绿,这一点点绿从秃条上中冒了出来,怯生生地探了探头,带着懵懂的欣喜抖了抖身子,勇敢地直视这再次焕发光彩的家园。 又见枝头吐新芽,这星星点点的绿意,这蓬勃的生机。又见秋风起和我一样嗜秋如命的人大概不少,立秋的节气刚过,大家都急不可待地抓起笔,一笔一划的描写凉爽的秋色,眼前很快就充斥着各种各样秋色,恍惚让人以为秋以降临人间。然而,事实上远非如此,中午,竟然是变本加厉地沉闷难当地像蒸桑那,只在一天早晚两头,可有点羞答答秋风的味道,这使那些望穿秋水的人,平添了不少的狼狈,我也在内。 无论如何,“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总是让人充满遐想,而蝉儿鼓噪的叫声,不时适宜地提醒着人们,还早着呢,别做美梦了!它直接跟人似地,拼尽全身的力气撕破喉咙般地重复着:“热啊,热啊......” 那天,和哥哥聊天,他说,大概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埋藏着一个流浪的情结。我捏了几个茶叶片放进嘴里,哥哥说,整个青岛的上空都弥漫着你嚼出的茶香了。 在我看来,适合流浪的季节当属秋季,秋季是干净的。而喜欢流浪的人,该是些有点愁绪,有点忧郁,有点念想的人了。 每年的秋风一起,那种淡淡的思念挟裹着没来由的哀愁和莫名的不安分,便会如期而致。在一场远远风中,和友人并肩牵手踏而行......那就是我曾经一度的念想。 几年了,坐在这张桌子前。桌子上放着电脑,右转脸就是窗子,因了这个窗子,我是第一个感知季节到来的人。 我喜欢春花的烂漫。春天一到,扑簌簌地花开了一树一树的,看着让人心惊。而我尤喜欢看满地的落红,总是不由地想起葬花的黛玉,想起她葬花的影子。 我喜欢夏雨的清美。在夏天的傍晚,听雨点吧嗒吧嗒地落地的声音,看雨珠从檐上或快或慢落地的姿势,看雨点在积水中溅起的水花。在我没有出生之前,雨就以自己的特有的形式存在着,多年以后,等我不在了,它们还将以一成不变的方式存在着,丝毫也不因为世间曾经多了个痴爱它的女孩哪怕是皱一下眉头,也许,它根本就没有留意过我的注视。但,这并不妨爱我对这天地间的古老的旋律痴迷。 我喜欢冬雪的洁白。那是个被严寒的寂寥的季节,冷漠地连嘴里呼出的热气都很快成爽。而不定时造访的雪花,仿佛来自童话王国,遮盖着世间的**,精灵似地为大地母亲装点着没有委屈的天空。 它永远是千年的永恒回荡的主题。 相对于春花夏雨冬雪,我更眷恋秋风。 秋风飞扬中,秋虫声声汇集成一条呢喃的河流,呜咽着梦中藏不住的忧伤;雁阵南归时,肝肠寸断的叫声,是旅人纠缠心头的乡愁;而酒入愁肠化做的相思泪,是否也曾打湿过你敏感的心? 提笔写秋,蓦然惊起,心在秋中,便是“愁”字,这该是爱秋人无法逃脱的宿命了吧。 近日来,连续的几场秋雨,使得整座城的性情也开朗起来。 于是,犹如摇曳了整个春天的风情,膨胀了一个夏季的欲望,统统地沉积成一种疏离的气息,幻化成秋风的形式,不顾一切地赶来和我赴这每年必有的约会。 愚钝如我,却始终无法破译其中的某些神秘。 于是, 一声叹息,便是我和秋风交会时一击掌的默契; 一行清泪,成了我和秋风擦肩时一回眸的对白。 其实,每个季节都能撩拨的让人有按捺不住提笔的冲动,于是,古往今来,在不同的季节,总会留下记录心情的不同文字。 我不住提笔提笔再提笔,总是在萧萧的秋风中。 过去的几个月,仿佛就是那么一下子的事,上帝突然给了我一个严肃的课题。于是,我就得时时刻刻地去感受,感受,文字之重或眼泪之轻;灵魂之重或生命之轻;念想之轻或现实之重。我从来还不知道世间有那么的轻重需要我去掂量,而我只能取其一扛在肩上,义无返顾地前行。 突然,这成了一个不争的事实。 这和想在秋风中流浪的感觉不同,虽然都是一路前行。 在这种煎熬中,我感到了一个无法释怀的痛楚。 突然想到,前些日子,有个朋友告诉我,人文有个女网友去了,你看看去。到那里一看,仿佛是一夜之间,不知道从哪里冒出那么多中年男人,他们聚在一起,说着她的名字,说着她的文字,眼里还有闪烁的泪光,我没有加入到哀悼的人中去,而是着急起来,我很着急要找到她,,我想让她知道有那么多人在那里念叨她,如果她知道有那么多人在为她哭泣,她不会那么决绝而去。 我很希望,希望她是太累了,累得不小心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睡着了。 然后,我找到她,把她摇醒,看她一脸惊喜地听我说那些男人的哭泣,然后,看她微笑着回到那些人中,笑吟吟有些羞涩地对他们说:“嗨,我只是不小心睡着了”,然后,看那些男人破泣为笑。 然而,我知道,我没有可以叫醒她的机会,她也没有可以再次醒来的机会。即使有那样的机会,我想,她在听完我的讲述后,还是会疲倦地合上她美丽的双眼,继续长眠不起。 我浏览过她的文字,很美。一个很容易满足的女人,她要的并不多,一个爱她的人。 看着让人泪如雨下。 可惜,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天生的敏感和柔情去品位。 面对死亡,有个很流行或者说经典的说法,连死都不怕,还怕活着。其实,换个角度去想,这句话就派生出另一个层面上含义,只有对死亡无所畏惧的人,才不会贪恋红尘。 这个世界太大了,大的都没有什么可以让她牵挂。 写到这里,一阵胃绞痛,右转脸,又见秋风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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