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就是要做我得做的事,做我自己,无论场上场下,承担我的责任。基本上这就是人的使命——知道你需要承担什么。
2、不要再叫我小皇帝,因为我已经登基了。
3、我希望我能帮助那些高中出来的人,如果他们需要建议的话。我知道每件事的详情。
4、如果你不相信你能赢得冠军的话,那就没有必要在NBA打球了。
5、你不能让任何人控制你。
6、永远不会再有另一个乔丹了,如果你想成为下一个乔丹,你会把自己逼疯的。
7、母亲和我一直以来都互相支持。我们曾经经历过艰难的时光,但是她总伴随在我的身边。
8、不做上一个谁,只做第一个我。
9、如果我不相信这支球队,这里的管理层和我们所努力的方向,我就不会续约。
10、季前赛,季后赛,还是去赛场的路上,赛前,赛后,拍耐克广告,十二岁时,三十岁时,当我进入球场时,你最好全神贯注,因为我将全力以赴。
11、我喜欢和队友们分享球权。我能在他们之前看清楚很多事情。
12、我被放在超级显微镜下。我已经找到能够让我保持冷静的朋友。只要你还有朋友,你就没什么可担心的。
13、很多球员知道怎么打球,但是他们并没有真正领会其中的真谛。他们知道如何把球放进篮筐,但是在这一切发生之前,我就已经预见到了。你知道一名球员是如何让他的球队获得如此巨大的提高吗?这就是我从观察乔丹的比赛中学到的事情之一
勒布朗·詹姆斯
——天选之子的成长之路 2010年夏天,勒布朗·詹姆斯做了一个在当时遭到大半个世界指责的决定加上2011年兵败达拉斯,各种指责漫天而来,其自身形象跌入低谷;2012和2013年,勒布朗连续两次站在世界之巅成为世界之王,世界开始絮絮叨叨他在万神殿的位次;2014年夏天,在错失三连冠后,也同样在这个夏天,他又回到了他职业生涯的起点——克里夫兰骑士,他要完成未完成的承诺——为克利夫兰带来一座总冠军奖杯。
首先,让我们看看不满30周岁的勒布朗取得了哪些成就。随便说一些:连续两次总冠军,总决赛MVP,常规赛MVP(上一次有人做到是乔丹,事实上只有乔丹),5年4次常规赛MVP,2次全明星MVP,2次奥运会冠军,其中在2012里拿下了总冠军,总决赛MVP,常规赛MVP,奥运会冠军(上一次做到的人只有乔丹),最后还有各种各样的史上最年轻纪录。
勒布朗·詹姆斯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他的每一个决定甚至是一个传球都会成为许多媒体和球迷谈论的对象?他真的有球迷说得那样伟大,还是人们对他的指责太多了?
众所周知,勒布朗有着放在NBA的任何一个时代都是顶级的篮球智商和身体素质,他是一个世所罕见的篮球天才,他可以在球场上做任何事,从而统治全场,甚至,他所取得的那些成就,都会因为他的天赋而变得让人觉得理所应当。他是天之骄子,但是在命运的路口,他所做的选择,又或者说,他的性格和他的外貌、打球方式并不那么类似。他在2010年已及2014年夏天所作出的决定,不得不让人觉得他或许是北美体育史上最让人值得细细推敲的存在。人是无法完全了解另一个人的,我们有时甚至不能真正了解自己。我们能做的只是试着引述勒布朗的许许多多个故事,然后猜测他的内心。而这些故事,要从最开始的地方讲起——1984年12月30日的俄亥俄州的阿克伦„„
影响一生的童年
按照小说里的惯例,大多圣子降临时都要异香满室,红光漫天,
怀胎3年6个月或者天现祥瑞,但1984年12月30日的阿克伦并没出现这些。这里并不是什么贵胄之地,保罗·福塞尔的《格调》里就说:“这里肮脏丑陋。”母亲格洛里亚·詹姆斯16岁就怀上了勒布朗。生父安东尼-马克特兰德(Anthony McClelland)是刑释人员,他丢下格洛里亚让她独自抚养詹姆斯长大。詹姆斯从小就不知道自己父亲是谁,而他的名字也是随母亲的姓。勒布朗出生后,和母亲一起住在外婆家。那是俄亥俄州阿肯山胡桃木街贫民区一栋外婆租来的老房子里。“这里肮脏丑陋”,勒布朗在这里见过所有他这个年龄不应该见过的东西:枪支,毒品,暴力,偷窃„„勒布朗快3岁时,他得到人生中的第一个篮球,母亲和男友埃迪给勒布朗买了一套篮球装置玩具。就在这个晚上,勒布朗的外婆、42岁的弗雷达死于突发心脏病。詹姆斯回忆起总是说:“童年太糟糕了,我不知道自己应该站在街头抽烟还是回到教室,甚至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做个小偷……但当我走到球场上时,我知道我只需要做一件事:打好篮球!是的,是篮球让他远离罪恶。 勒布朗在四年级,遇到了弗兰奇·沃克,校橄榄球队教练。勒布朗6场比赛19次奔袭达阵,沃克先生看在眼里。所以四年级赛季结束时他听说勒布朗居然要弃学,急得火上房。沃克先生去找了勒布朗的老妈,格洛里亚支吾半天后承认:“我们搬家太多,他都没环境学习了。”勒布朗去了沃克先生居所,之后的18个月,这里成了他的家。勒布朗母亲偶尔把他接回去,但家里经济状况不稳。于是,勒布朗时而在家,时而在沃克那里。最后,沃克与格洛里亚达成了协议:由格
洛里亚出房租,让勒布朗长居在沃克那里。打动格洛里亚的是这句:“无论如何,在阿克伦,我们得让勒布朗有个稳定的,可以叫做家的地方。”
在俄亥俄州阿克伦那群孩子堆里打比赛时,他是全队最高最快的孩子,他想抓篮板、想运球、想传球、他的球队打了五连胜,他相信教练弗兰奇·沃克会给他MVP,但教练却给了全队每人一个MVP奖杯,然后对他说:
“你这辈子会有无数聚光灯下的出镜机会,但你得记住,带上你的队友。”
这是他最初的篮球启蒙。
但事实上勒布朗早已深谙此道。在橄榄球场,勒布朗打外接手。这个位置需要利用队友掩护,观察队友全局布置、跑动、接球、长驱奔袭。年深月久,他打橄榄球时养成的习惯让他有当队友的自觉性。无需教练来教导他团队合作如何重要,他知道如何做运动员。他会想要MVP,或许只是因为他想要做到最好,并且得到肯定。
是的,篮球让他远离罪恶,但又不仅仅是篮球,若不是他的那些朝夕相伴的最好的朋友,给了他家的温暖与依靠;若不是格洛里亚的母爱极其狂野,对儿子慈爱无比,就像盾牌,不让勒布朗去参加街市斗殴,不让他和小混混们搅在一起,他不会一直坚持下去,NBA或
许就会错过一个划时代的巨星。
正因为他的那些经历,让他把友情,亲情还有家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所以,在那些比赛关键时刻,他选择相信队友,他会传球,让人看上去他“手软了”,他始终坚信,没有队友,他无法得到这一切。所以,2005年,勒布朗让卡特担任他的经纪人,并且和他组建了一家名为LRMR的体育推广公司:L代表勒布朗,R代表理查德·保罗,M代表卡特,R代表兰迪·米慕斯——这四个人是从小和勒布朗一起长大的好友。所以,2014年夏天,他迫切想要回到家乡,虽然这意味着他要放弃温暖得没有的冬天的迈阿密,意味着他要面临更多更大的挑战,但他就是回到家乡了。
和勒布朗不同,科比在比赛的关键时刻,从来不会手软,他几乎不会传球,你甚至可以说他不相信队友,说他自私。可是这不能怪他,他这样做,同样是他的性格所致。科比的父亲就是一名NBA球员,虽然没什么名气,但和勒布朗相比,科比的家庭条件好上太多。小时候,他就在意大利生活,他说着带有英语口语的意大利语,打比赛前,他甚至不会喊加油的口号,队友不喜欢和他在一起。再后来,当他能说一口意大利语时,他又回到了美国,于是他的英语便是意大利式的英语,同样,没有人愿意和他在一起打球。久而久之,他变得不太合群,孤傲,从意大利到美国,他在队中都像是一个外人,所以他更愿意自己抱着一个篮球苦练球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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